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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风集团化纤轮胎验收

山东时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化纤轮胎产业园机械加工数控化升级改造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8615日,山东时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化纤轮胎产业园机械加工数控化升级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厂址位于高唐县汇鑫1,时风化纤轮胎产业园内,属改扩建项目,由4个机加工车间及1个仓库组成,产品主要有齿圈齿轮、花键轴、油缸、汽车用轴类、活塞杆等。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43月,山东时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山东省环境保护学校编制完成了《山东时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纤轮胎产业园机械加工数控化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4927日高唐县环境保护局以[2014]49号文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本项目于20149月开始改造,20175月竣工。项目在施工期间未发生因噪声、扬尘等导致的扰民事件。

(三)投资情况

该项目实际总投资3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2万元,占总投资的0.1%

(四)验收范围

次验收的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对该项目的实际建设内容进行检查、核实本项目的建设内容;

(2)检查该项目污染物的实际产生情况以及相应的环保设施是否建设到位和实际运行情况;

(3)通过现场检查和实地监测,确定本项目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等相关污染物的达标排放情况;

(4)检查其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情况,相应的环境保护机构、人员和仪器设施的配备情况;

(5)检查环评批复的落实情况等;

(6)核查周围敏感保护目标分布及受影响情况;

二、工程变动情况

该项目变更情况见下表。

2-1   项目变更情况

序号

变更项目

环评内容

实际建设情况

1

产品

金十车间主要加工产品为齿圈、活塞杆、花键轴产品,齿轮车间生产齿轮。

金十车间主要加工产品为齿圈、活塞杆、花键轴、齿轮产品;原齿轮车间人员及设备由金十车间管理,齿轮车间名称不再使用。

2

废气排放形式

该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废气的环节主要为焊接工序,焊接时会产生焊接烟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金十车间齿圈淬火及锻造工序产生的粉尘经过滤棉过滤除尘后,经115m排气筒排放;金六车间减震器油缸焊接工序产生的粉尘通过微孔覆膜滤筒过滤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磨光及打磨工序产生的粉尘经微孔覆膜滤芯过滤后,由115m排气筒排放。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该项目生产过程中设备冷却水循环利用,不外排;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时风化纤轮胎产业园区的化粪池进行处理后排入高唐县水质净化有限公司进行处理。

(二)废气

金十车间齿圈、齿轮淬火及锻造工序产生的粉尘经过滤棉过滤除尘后,经115m排气筒排放;金六车间减震器油缸焊接工序产生的粉尘通过微孔覆膜滤筒过滤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磨光及打磨工序产生的粉尘经微孔覆膜滤芯过滤后,由115m气筒排放。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车床、铣床、磨床、机床等机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采用设置基础减震等降噪措施,再加上加强管理、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因素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车床、磨床、铣床等机械设备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钢屑,机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废润滑油及职工生活、办公区产生的生活垃圾。

其中,车床、磨床、铣床等机械设备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钢屑,属于一般固体废物,经收集后返回铸造车间再利用;机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废润滑油属于危险废物,委托鑫广绿环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处置;职工生活、办公区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五)辐射

     无

(六)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1.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2.在线监测装置

3.其他设施

厂区内种植了草坪及树木,起到了美化操作环境、去污染、隔噪音的作用,保护和恢复了生态环境。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环保设施处理效率

1.废水治理设施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时风化纤轮胎产业园区的化粪池进行处理后排入高唐县水质净化有限公司进行处理。根据废水验收监测结果,厂区总排口废水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A等级标准及高唐县水质净化有限公司的进水水质要求。

2.废气治理设施

根据废气验收监测结果,金六车间及金十车间除尘效率均93%

3.厂界噪声治理设施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四厂界噪声均能满足相关要求,说明隔声、消声、减振的作用比较显著。

4.固体废物治理设施

该项目所有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车床、磨床、铣床等机械设备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钢屑经收集后返回铸造车间再利用;机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废润滑油属于危险废物,委托鑫广绿环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处置;职工生活、办公区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5.辐射防护设施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水

厂区总排口pH测定范围在7.07~7.11之间,SS、氨氮、CODCrBOD5、总磷、总氮日均最大值分别为76mg/L5.06mg/L128mg/L39.5mg/L0.91mg/L11.6mg/L,均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A等级标准及高唐县水质净化有限公司的进水水质要求。

2.废气

有组织排放:金六车间排气筒废气颗粒物最大监测浓度及排放速率分别为6.26mg/m30.032kg/h,金十车间排气筒废气颗粒物最大监测浓度及排放速率分别为6.83mg/m30.033kg/h,均符合《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重点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最高允许排放速率要求。

根据除尘器前及排气筒监测浓度均值计算得出,金六车间及金十车间除尘效率均为93%

无组织排放:颗粒物厂界最大排放浓度为0.627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3.厂界噪声

厂界4点位216次的监测中,昼间噪声值在56.5~61.6dBA)之间,夜间噪声值在48.8~52.8dBA)之间,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车床、磨床、铣床等机械设备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钢屑,机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废润滑油,操作工人产生的废油抹布、油手套及职工生活、办公区产生的生活垃圾。

其中,车床、磨床、铣床等机械设备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钢屑,属于一般固体废物,经收集后返回铸造车间再利用;机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废润滑油属于危险废物,委托鑫广绿环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处置;职工生活、办公区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5.辐射

   

6.污染物排放总量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该扩建项目施工期注意了环保管理,对施工现场采取了洒水、覆盖等抑尘措施,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固体废物均按规范处置,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该项目环境保护手续齐全,在实施过程中总体按照环评文件及其批复要求配套建设了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监测表明污染物达标排放,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条件,环保设施验收总体合格。

七、后续要求

1、全面识别项目变更内容,说明是否属于重大变更。

2、强化淬火工序废气的收集、处理措施,应将处理后的废气有组织排放。

3、补充废气、产生、处理、排放示意图,标注采样点的位置,并对排气筒进行编号。补充采样点图片。

4、补充厂界非甲烷总烃监测。补充厂区污水处理站石油类监测数据。

5、完善监测条件建设,按相关监测规范设置永久采样平台。

6、全面识别危险废物的产生种类和数量,完善处理处置措施、危废记录台账及转移联单。

7、根据《排污企业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要求,切实落实环境保护监测计划,定期开展废气、废水、噪声跟踪监测;按照《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要求进行环境信息公开。

8、加强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转,污染物持续稳定达标排放。

八、验收人员信息

见附表

 

 

 

 山东时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8615

时风化纤轮胎机械加工验收报告.pdf